行业公约
龙港市印刷包装行业协会
(2010年3月18日第三届一次会员大会通过)
印刷包装行业是苍南县工业经济的支柱产业。为规范我县印刷市场秩序,创建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全县印刷企业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以法治业,以德兴业,推进苍南县印刷行业健康、持续地发展,依照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公约。
第一条 认清自己责任。印刷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又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建设、传播和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使命。因此,各印刷企业法人代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在经营活动中,自觉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在加快企业发展的同时,要做到“守土有责”,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种非法印刷活动。
第二条 严格依法经营。要自觉遵守印刷法规,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合法经营,严格执行出版物印刷、包装装璜印刷品的印刷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之规定,不承印非法、盗版和不健康的出版物;不承印假冒、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以及容易对消费者严重误导的广告宣传品和作为产品包装装璜的印刷品;不承印其他假冒伪劣印刷品,不盗印他人出版物或包装装璜产品。
第三条 规范营业范围。不超经营许可范围承接印刷业务,不出售、出租、出借印刷经营许可证。在承接客户各项印刷业务时,必须要求客户的生产委托书、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等手续齐全。同时,严格做好委托方的稿样、软片、光盘等资料的保管和保护工作。
第四条 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印刷品承印管理的五项规定,制度上墙。认真做好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交付、印刷品残次品销毁等各项管理工作。
第五条 加强生产管理。要树立现代管理意识,严肃厂纪厂规,科学决策,改善经营,提高效益;坚持文明生产,文明经营,不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第六条 依靠科技进步。认真执行国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要求,依靠技术进步,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和工艺技术。
第七条 提高产品质量。坚持质量第一、创建企业名牌。要积极推行质量体系认证,认真执行国家、行业生产技术标准,科学组织生产,加强自检自查,多出优质产品,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
第八条 注重诚实守信。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坚持诚实守信,切实履行合同、契约,牢固树立用户至上的理念,杜绝各种虚假欺诈行为,决不损害客户的利益。
第九条 坚持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规范营销行为,坚决反对在印刷价格、人才问题上的无序竞争和不正当竞争,不侵害其他印刷企业的利益。在印刷价格上,全县统一按协会制订的最低价格标准执行;在全县各印刷企业间的人才流动,接收方必须征得原使用单位同意放人的意见后才可与专业技术人才签订使用合同。对行业内乱挖人才和乱降价挖他人业务的不道德行为,要给予社会舆论的谴责。
第十条 加强行业团结。各企业要互通信息,交流经验,扩大合作,发挥全县行业优势,共同承担市场责任,以互惠互利的方式协调解决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形成互相协作,共同提高的行业氛围。
第十一条 重视人才培养。经常开展普法教育和技术培训、技术交流,鼓励职工学知识、学科学、学技术;实行持证上岗,健全定期考核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者与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 推进民主管理。建立健全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签订和执行劳动合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坚持和完善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其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第十三条 维护企业权益。依法抵制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印刷行业协会反映企业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共同维护行业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参与支持和关心县印刷包装行业协会工作,每年印刷年检时,都要认真填写行业公约执行登记表,进行自查并热情地接受行业协会监督检查,使协会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第十五条 模范执行公约。协会对模范执行公约的单位给予表彰与宣传,对违反公约的单位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内部通报、舆论批评、以及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查处,直到法律起诉的形式予以制裁。
第十六条 本公约由苍南县印刷行业同仁倡议发起,在2002年制订的《公约》和2003年提出的行业管理和自律要求的基础上,经过认真修订,并在2005苍南县印刷包装行业协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上审议通过,同时报苍南县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经过五年的实践,对个别条款进行认真修订,提请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本公约由苍南县印刷包装行业协会负责监督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