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印刷包装行业协会

印刷人快上车!温州市“补做”环评仅剩下70多天!错过将负法律责任!

时间:2020-04-13 点击:1209次
之前由于大家环保意识不强,很多企业都没做环评,环保一查一个准,而且处罚力度很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违反“三同时”的企业“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企业罚20万元+,企业负责人罚5万元+,至少罚25万元!去年同类案件显示,印刷厂违反三同时一般处罚33万元+。这个罚款额度可以直接让小微企业破产!

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19年9月12日,温州市委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温州市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放宽条件和时限,让没有没有做环评的企业有机会重新“上车”。目前《方案》给出的期限即将截止:2020年6月底前,所有在生产的工业企业全面取得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手续。2020年7月之后,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对“没有取得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手续的工业企业,一律依法处罚并责令停产、关闭。”也就是说,再过70多天,又要重新按照环评法对未取得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手续的企业进行查处!
同时,按照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所有企业都将于2020年9月30日之前,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或登记。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被列入

国家《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管理名录(2019年版)》截图


这就意味着,

所有印刷包装企业

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

依法领证,或完成排污登记。

排污单位存在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等情形的,

将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申报排污许可证之前,所有印刷包装企业要做好现状环评评估(2019年9月12日之前设立的企业在6月30日前补做环评可免于处罚)

考虑到时间紧,企业多,整个过程所耗时间较长,

建议没行动的印刷企业尽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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