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背后影响法人和会计必须清楚!
该来的总会来:2019年1月1日起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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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起
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政策原文节选:
《改革方案》还就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制定新税务机构“三定”规定、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强化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清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期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
同时,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此消息一出,所有人沸腾了。大家都知道,税务的征管能力是目前而言最强的。以后税务征收社保不是代收,属于本职工作了。这一重大变革,会让那些不给员工上社保、不全额上社保、虚假工资申报的企业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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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社保交税务局统一征收
这些企业要小心了!
很多人会发出了疑问,我们省早就在地税申报社保了啊。
是的,其实包括河南、辽宁、黑龙江、江苏、宁波、大连、厦门市等省、计划单列市都陆续开展了社保由税务局征收工作。
但是大家要明白,虽然同为税务征收,但实质还是有区别的。
税务代征,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缴费数额,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你比如说河南是这样规定的。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将核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费额传递给地方税务机关,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
本质上征收基数还是由社保部门核定的,税务只是代征。基本之前大部分地区都是采取这种方式。
税务全责征收,即税务部门负责包括缴费数额核定、征收在内的全部征缴环节。你比如说单列市厦门还是这样规定的,各参保单位应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月平均工资。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申报后,税务机关依据缴费文件的规定,自动生成参保单位及个人的缴费基数。
代征情况下,税务局有点类似打下手的角色,可能不会过多干预社保推送的基数,但是如果是全责征收,情况就有所不同的,税务机关会自己根据用人单位申报情况,生成缴费基数。
那可想而知,用人单位申报情况税务局就会重点“过问”了。
1.长期按照最低标准申报社保的单位要注意了
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每个地方不一样。如果工资低于基数,按照最低标准缴纳,如果高于基数且不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实际工资据实缴纳,如果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最高上限缴纳。
以前长期按最低工资标准申报申报基数的单位,你的个税申报基数税务局是有的,两者一对比,差异过大,未足额缴纳的部分,补缴的可能性很大。
2.劳务派遣、物业安保、建筑劳务类似用工多的企业要注意了
这些单位很多不会给职工办理申报,私下签订放弃社保协议的比比皆是,而一些建筑劳务公司还会大量做工资成本,在建筑用工未实名的庇护下,大量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制作工资表,列支成本。
你的工资表信息、你的个人所得税信息、你的社保申报信息,你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信息,现在都由一个部门来核查了,这里面的逻辑关系,细思极恐啊。
应缴未缴的行为更容易被曝光了。
3.拒交社保费的企业要注意了
以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社保费时候,你可能对其不理不睬,检查到你少缴,应缴未缴也拿你没办法,现在要注意了,地税机关是专职组织收入的政府执法机构,有独立的征收体系,专业税收团队,征收能力强大,金税三期工程能够实现全国征管数据应用的大集中,大大提高征缴效率。
给你核定了申报基数和期限,就按照税种的申报严格给你管着,你延期申报,不申报,不仅影响你信用,更可怕的是,万一说你没申报,限制你开票呢,反正管你的手段就比社保征收多多了。
总之,很多企业可能要在未来要面临剧痛了,不过还是希望在严格征管的情况下,适当降低社保费率,让企业不至于负担过重。
税政君要提醒所有企业,不要逃避社保,这就像抱了一个“不定时炸弹”在手里,危险着呢!这些违规行为,尤其是不缴社保的,丧失了信用,可就难以立足了!不缴少缴社保的老板进“黑名单”,出门只能步行了!
2018年7月国地税全面合并、2019年1月1日起社保划到税务征收,这些信号都意味着个税稽查将会更加严格。因此,会计人必须关注掌握这30个涉税风险点,以备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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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个税这30个风险点
不掌握会让你追悔莫及!
风险1
公司工资表中始终申报老板一个人或者长期只给1、2个员工申报个税。
风险2
员工的工资长期为0元或者1元。
风险3
大部分员工的工资都是3500元或者临近3500元。
风险4
规模较大或经营状况较好的单位长期申报税额为0元。
风险5
存在部分员工虽然发放工资但是没有进行全员全额个税申报。
风险6
个税申报的人员数跟缴纳社保的人员数差距较大。
风险7
个税申报系统申报的工资薪金跟企业所得税年报中申报的工资薪金差距较大。
风险8
隐藏人数,从而达到小微企业标准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风险9
员工存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工资薪金但是未自行进行个税申报。
风险10
公司存在自然人股权变更但是未申报个税。
风险11
公司年终存在向自然人股东分红但是未代扣个税。
风险12
公司存在自然人股东借款长期不还又未用于经营。
风险13
公司经常出现向员工发放福利、补贴等但是未并入工资薪金申报个税。
风险14
公司存在虚列人数分解高工资达到少缴个税的目的。
风险15
公司存在让员工拿费用发票来抵工资薪金的现象。
风险16
公司存在向客户赠送了大量的礼品,却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17
公司每月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未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18
公司存在聘用退休人员、临时人员上班但是未申报个税。
风险19
公司存在支付外部人员劳务费虽已代扣个税,但是没有取得劳务费发票。
风险20
公司存在员工的工资薪金年所得超过12万元以上但是未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进行自行纳税申报。
风险21
公司存在每月定期发放员工出差补助之名义,达到少缴个税目的。
风险22
公司长期存在发放工资均通过现金发放而且额度较大的现象。
风险23
公司存在一个纳税年度多次使用年终奖个税计税办法的情况。
风险24
公司存在经常为员工报销与经营无关的日常费用的现象但是未申报代扣个税。
风险25
公司经常存在计提工资但是长时间不发放的现象。
风险26
会计编制的工资发放的记账凭证仅仅附件为银行代发工资的支付证明,而没有人员明细。
风险27
公司存在以个人借款方式来规避工资个税的情况。
风险28
公司存在未按月发放工资,一次性补发数月工资但是计提个税错误的现象。
风险29
公司存在已经离职的员工仍在申报个税的现象。
风险30
公司存在人为变更个税申报的税目如将“工资薪金所得”变更为“股息、红利所得”等现象。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郝老师说会计,新华社,二哥税税念,xiaochenshuiwu。税政第一线(ID:shuizheng2018)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