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苍南县印刷包装行业“优秀企业” 和“明星企业”的通知
时间: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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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企业:
2014年,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结构和动力方面都发生深刻变化。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苍南广大印刷包装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推动产品创新,不断探索我县印刷包装行业发展新路子。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我县印刷包装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决定在会员企业中开展 “优秀企业” 和“明星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企业
1、认真履行协会决定,热心行业公益,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环境整洁优美,企业形象好;
2、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文明服务,牢固树立用户至上理念,社会信誉好;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肃执行各项印刷工艺操作规定,严格管理,无重大事故,安全生产好;
4、坚持以人为本,关心职工疾苦,重视人才培养,积极开展技术交流,科技进步好;
5、努力开拓市场,坚持文明生产,注重产品质量,全年产值超过1000万以上,经济效益好。
(二)明星企业
明星企业在具备优秀企业“五好”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年产值超过5000万元,纳税额100万元以上;
2、最近三年内至少一次被评为苍南县百强企业或成长性企业。
二、评选方法
1、根据自愿原则,由申报企业如实填写《苍南县印刷包装行业优秀企业和明星企业申报表》(一式2份),并于3月20日之前送交协会秘书处。地址:龙港镇鼎盛大厦301室。
2、协会对自荐材料进行初审。本着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比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核,确定预选名单,递交理事会议或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3、最后邀请县政府有关部门召开联评会议,综合各有关单位意见,确定苍南县印刷包装行业优秀企业和明星企业单位名单。
4、评选结果由县印刷包装协会发文通报,并在四届二次会员大会上予以表彰。
附: 苍南县印刷包装行业优秀企业和明星企业申报表
苍南县印刷包装行业协会
2015年1月5日
附件
苍南县印刷包装行业优秀企业或明星企业申报表
申报企业名称:(盖章)
法 定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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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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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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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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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讯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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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
产业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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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销售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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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
净资产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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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情况,不少于500字。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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