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新城地处苍南县东部沿海,规划总面积为106.8平方公里,其中产业集聚区面积为12.1平方公里,龙港新城以建设浙江一流、温州领先的生态工贸滨海城市为目标,是苍南县未来产业集聚和城市化发展的重要平台,是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的核心区。区内G15高速复线、228国道、崇家岙港口等综合交通设施陆续投入建设,区位优势和发展前景俱佳,是广大企业投资创业的热土。现龙港新城拟推出工业用地开展招商,并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
本次拟出让工业用地合计551.9亩,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要求用地面积10亩以上的,现有企业2012年度实缴税收不得低于100万元(以国地税纳税证明为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新办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
2、要求用地面积低于10亩的,现有企业2012年度实缴税收不得低于30万元(以国地税纳税证明为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新办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
3、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不得是高污染、高能耗产业项目。
三、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应由董事长或法人代表本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上年度纳税证明、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本格式可通过网络下载,网址:/),在2013年10月26日前(工作日)到我委报名,地址:龙港镇南城路131号龙港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科(210室),联系人:章先生,联系电话:0577-68685161,13868857272,行政网:653272,电子邮箱:zgbwilliam@163.com。
四、温馨提示:
1、任何投资都有风险,任何草率的投资都会带来损失,请您进行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
2、苍南执行严格的工业项目准入和用地批后监管制度,实行投资合同管理,投资者取得用地后需缴纳10万元/亩的履约保证金,要履行投资强度义务,项目开工前禁止土地抵押贷款,投产前禁止转产和股权转让。
3、本次招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同等条件下高新技术企业、高税无地、高税少地企业优先安排。
龙港新城真诚欢迎工业企业参加报名,欢迎您来这片热土投资兴业!